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中赠与的财产一般不能撤销;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完成离婚登记后生效,受赠人有权要求赠与人将赠与的财产转移给自己。...
很多人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产赠与孩子,但是离婚后又后悔了,那么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对离婚协议中赠与的财产进行撤销呢?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从离婚协议中订立财产赠与条款的主体来看,赠与条款的订立发生在特定身份关系的当事人之间,不同于一般赠与合同的主体。一般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无偿将自己的财产交给他人,受赠人只需接受即可。在这种情况下,赠与人可以单方面表示取消赠与合同;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是原夫妻共同协商的结果,是双方共同赠与的意思表示,单方不能随意撤销赠与条款。第二,从订立离婚协议中财产赠与的目的来看,离婚财产赠与是出于双方协议离婚的需要,是以解除双方身份关系为目的的赠与。离婚协议主要是为了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而签订的。协议中的财产赠与是特定身份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有目的赠与,依附于男女婚姻关系的解除。不是单独存在的。如果不是双方协商离婚,任何一方都不会单独表示赠与。离婚协议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产生离婚的法律效力后,其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条款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
离婚协议中财产赠予的条款不能随意撤销。离婚协议书如果是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后就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所以不能随意撤销。
赠与除了公益性的或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在没有履行之前都是可以撤销的,不需要特别的理由。房屋只有过户以后才算履行完毕。离婚协议在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离婚协议中有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离婚后即生效。但离婚协议中的赠与第三人财产的条款构成单独的赠与合同,法律效力依据有关赠与的法律规定确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9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110人已浏览
24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