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医疗单位或非独立医疗机构的财产和工作秩序,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民主权利和工作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借口而停尸要挟、损坏公物、殴打辱骂医...
对医疗事故责任者的处理界限:(一)工作一贯认真,偶尔疏忽发生事故,情节轻,后果不严重,能主动认错,积极改正者,应从宽处理,或免予处分。(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障病员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结合我省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病员由于医疗事故所增加的医疗费用,由医疗单位支付。属死亡的,医疗单位不负责。
为实施国务院发布的《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细则。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34人已浏览
524人已浏览
615人已浏览
58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