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应该根据具体的案由和诉讼金额,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标准,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
抚养子女孝敬老人本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去承担的责任。但生活中不仅存在有些男女只能通过收养的方式才能为人父母的现象还存在着有些子女不愿赡养自己年...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般来说,解除收养关系有两种方式(一)根据当事人的协议解除收养的条件是:①必须当事人同意。就收养方而言,必须得到养父母的同意。就收养方而言,养育子女成年后,可以得到养育子女的同意;养育子女尚未成年时,必须经养育子女的生父母或原送养的监护人同意,养育子女具有识别能力的,还必须征得自己的同意。②当事人必须妥善处理财产和生活问题,没有争议。取消收养协议达成后,可到公证处公证或民政局办理取消登记。(二)当事人一方要求解除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另一方不同意的,或者双方同意解除收养,但在财产和生活上有争议的,一般由有关部门调解,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办理诉讼。人民法院审理收养案件,首先调解当事人,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调解无效时,依法判决。人民法院应当坚持保护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保护合法收养关系,保护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利益,根据不同情况实事求是地妥善解决。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父母可以要求补偿的情形有三种: 一是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二是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三是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补偿收养期间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因此,确认是否存在成年子女虐待、遗弃养父母是判断补偿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关键。对于收养关系被认定为无效,比如不符合收养的实质要件,收养关系被认定为无效的,能否要求被收养人补偿收养期间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收养人要求被收养人给予补偿,法律不予支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3人已浏览
186人已浏览
245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