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实用年限的不同:公寓和住宅规定的使用年限不同,一般而言,住宅年限是70年,公寓是50年。但公寓也有70年使用年限的。 2、费用的不同:公...
这是个好问题,也是个相当庞大的话题。简言之,没啥差距。抛砖引玉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购买的商品房存在面积差异是一个普遍问题。预售前期是预估面积,后期是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实测面积,会产生面积差异。关于面积差异,商品房买卖合同通常规定,法律法规也规定了处理方法。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如何处理面积差异,则按合同处理。如果一些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单价不变,多退少补,房价结算如实。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面积差异的处理的,可以参照法律规定。(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为3%以内(含3%)根据合同约定的价格,如果买方要求解除合同,则不予支持;(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买受人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房款和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为3%以内(含3%)部分房价由买受人按约定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房价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规定,首先要看一下您之前所签订的合同是否有关于房屋面积误差的约定,如有的话,按照合同规定的处理。其次,如果没有的话,如果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应该据实结算,继续履行合同,而不能解除合同。如果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这时候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而是继续履行合同,如果面积增加3%以上,那么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予以补足,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如果面积减少3%以上,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房价款及其利息由出卖人返还,超过3%以上的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
商品房交付时存在面积差异,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31人已浏览
21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15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