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一房二卖的当事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出卖人就同一房屋分别签订数份买卖合同,在合同均为有效的前提下,买受人均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按以下顺序确定履...
出卖人就同一房屋分别签订数份买卖合同,在合同均为有效的前提下,买受人均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原则上应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买受人: (1)...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任何一个买受人都有权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履行合同,交付房屋。而从公平合理的角度出发,房地产开发商应对第一买受人履行交付义务,而对其他买受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未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要求房地产开发商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要求房地产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一房二卖”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将同一套房屋分别出卖给两名购房人,就同一套房屋和两名购房人分别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行为。法律并 没有明确禁止一物二卖,只要合同具备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且符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要件,合同就合法有效。究其原因,债权具有相容性的特征,在同一房屋上可同时并存 数个合同债权,这些债权都是平等的,不因形成时间的先后而在效力上有所区别。也就是说,并不因为房主在先订立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房 主订立的第二份买卖合同就必然无效。 2、由于两份房屋买卖合同均为有效合同,房主“一房二卖”将产生两份合同义务,任何一份合同不能履行的,都将承担违约责任。 3、两份房屋买卖合同均为有效且各买受人均要求履行合同的,应按照已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合法占有房屋及买卖合同成立先后等顺序 确定权利保护顺位,这意味着必定有买受人需要承担无法取得房屋所有 权的后果,除此之外买受人还可能会产生已投入的实际损失以及丧失其他购房机会的可得利益损失。 一房二卖主要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1)以登记为准。如果两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因物权优先于债权,确认已办理过户登记的一方享有房屋所有权。 (2)以鉴定合同的先后顺序为准。如果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以签订合同的先后顺序确定合同成立的效力,顺位在先的合同有效。 (3)在第一个买房人已办过户后又卖第二人的情况下,出卖人已没有房屋所有权,但是所签订的买卖合同依旧是有效的,买受人可以此合同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出卖人就同一房屋分别签订数份买卖合同,在合同均为有效的前提下,买受人均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原则上应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买受人:(1)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2)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已经实际合法占有房屋的;(3)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又未合法占有房屋,应综合考虑各买受人实际付款数额的多少及先后、是否办理了网签、合同成立的先后等因素,公平合理地予以确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91人已浏览
113人已浏览
205人已浏览
20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