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自签订房屋抵押合同之日起30日内,当事人提出房屋抵押申请、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缴纳登记费用、产权证盖章,发放房产他项权证。...
1、自签订房屋抵押合同之日起30日内,当事人提出房屋抵押申请、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缴纳登记费用、产权证盖章,发放房产他项权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房屋抵押登记程序及法律依据是:自签订房屋抵押合同之日起30日内,当事人提出房屋抵押申请、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缴纳登记费用、产权证盖章,发放房产他项权证。 2、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第三十三条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予以登记,对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三十四条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个人房屋抵押登记的程序是: 1.申请登记:抵押当事人应自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时,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下列文件或其复印件: (1)主合同及抵押合同; (2)抵押当事人的资格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共有的房屋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4)以期权房屋作抵押的,须提交有效的预售(购)房屋合同; (5)有效的房地产评估报告; (6)上级机关批准其以房地产作抵押的证明。 2.登记机关审查后,对合法的抵押予以登记,在权属证书上办理登记,核发载明抵押权的《他项权证》。《他项权证》由抵押权人领取及持有,经注记的权属证书发还抵押人保管。登记机关将有关材料复印存档,登记资料允许查阅、抄录或者复印。
房地产抵押登记办理程序如下: 1.申请办理抵押登记。 2.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 3.登记审核与登记登记机关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 4.核准抵押登记的,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 5.收费发证。 6.按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地产登记的档案。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6人已浏览
160人已浏览
106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