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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求职单位的女性性别歧视,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的。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1. 子女有责任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无论男女,这是子女应尽的责任。 2. 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包括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应为父母提供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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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许多劳动者都感到困惑,如果在怀孕期间被公司解雇,他们该怎么办?根据法律规定,怀孕期间,公司不能无理由地解雇员工,且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果公司违反相关规定解雇员工,员工可以采取以下两种途径: 第一种,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工资损失,直到合同期满。如果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合同到期,仲裁或法院会撤销用人单位的解雇决定,认定双方劳动合同终止,并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到劳动合同终止之日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第二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是硬性规定,不能违反。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雇怀孕女工,员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该撤销解雇决定。如果员工不愿意继续在本单位工作,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果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用人单位则应按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刑罚标准 若犯有此罪,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罚款。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在非法占用的林地上实施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矿、取土、种植农作物、堆放或排泄废弃物等行为或进行其他非林业生产、建设,造成林地的原有植被或林业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严重污染,并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规定的“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并依法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罚款: (一)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合计达到五亩以上 (二)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到十亩以上 (三)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林地,数量分别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 (四)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
目前,产假期间妇女的工资是由社保出的,但是,这还不足够。一是,有没给齐的部分,还是得由妇女所在单位出的。二是单位因为人员变动的效率损失被忽略了。这个时候,保护、优待生育妇女的规定,不过是法律强制一部分人必须做什么,强制这部分人必须为妇女生育付出额外的代价。 比如,保护生育妇女的利益,针对的就是企业主或生育女性身边的同事。如果老板请一个人来替代,或者多给加班费给其他员工,让他们多承担一些工作,那么,这个成本就是老板承担;如果老板没有请人,也没多给加班费,生育女性的工作,被周围的同事默默地承担了,那么,这个成本就是同事们承担了。优待生育妇女,是社会的责任,国家的义务,最终落到实处,却要求遇到生育女性员工所在的企业和她身边的几个同事承担额外的义务。其中的不合理之处,非常明显。 既然如此,企业当然会排斥育龄妇女。只要不是政府来替代企业招聘,只要企业还有自主选择的权利,企业就有很多办法来达成这一点。从是否结婚、年龄、是否购房等客观条件上,企业可以很容易地发现、排除掉那些有较大可能生育的女性,或者干脆只招收已经生育过孩子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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