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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尽可能避免在租用过程中产生不必要争议,所以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注意相关事项。 一、承租方需要了解出租人和出租物的基本情况 1、作为承租...
1.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2.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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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租售方未允许的情况下,租方不能私自将房屋使用性质改变,或改变房屋结构。 二:在签订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租方必须按要求把租金付清。 三:续租租赁期满,租售方如有意续租,则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四: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租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租售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未定x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租售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经租售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在租赁期内,未经租售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 五: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租赁方、租方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租赁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相关法律规定可以通过和解、协商、仲裁和诉讼四种方式处理。双方应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和解。和解不成的,可以提请第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根据房屋租赁合同中的约定提交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仲裁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出租房屋需要房屋共有人签字,因此部分共有人出租房屋的效力是待定的。: 1、部分共有人擅自出租共有房屋的,一般应当认定是无效的,如果造成了承租人的经济损失,应当由擅自出租的部分共有人承担赔偿责任; 2、部分共有人出租房屋,其他共有人当时明知、或者事后又追认的,应当视为房屋租赁关系有效; 3、多数共有人一致意见将共有房屋出租,其余共有人当时明明知道,事后提出异议的,如果出租房屋对多数共有人并无不利,应当视为租赁关系有效。如果对部分共有人出租共有房屋争议颇大,又损害了其中共有人的利益,协商解决不了的,可以请求法院给予调解,以求公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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