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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注册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预批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六个月。预批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经营活动,不得转让。申请名称批准,...
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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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办理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流程如下: 1、提交预先核准申请书、股东或者发起人的资格证明、身份证明等材料; 2、工商局审核通过的,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办理正式的设立登记。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办理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流程如下: 1、提交预先核准申请书、股东或者发起人的资格证明、身份证明等材料; 2、工商局审核通过的,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办理正式的设立登记。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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