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审批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应当在报送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办理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流程如下: 1、提交预先核准申请书、股东或者发起人的资格证明、身份证明等材料; 2、工商局审核通过的,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办理正式的设立登记。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办理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流程如下: 1、提交预先核准申请书、股东或者发起人的资格证明、身份证明等材料; 2、工商局审核通过的,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办理正式的设立登记。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设立公司应提前申请名称审批。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提前核准申请名称时,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 (二)全体股东或发起人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5人已浏览
143人已浏览
249人已浏览
64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