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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与承租人解除合同,作为次承租人是不用担责的,即便是承租人拖欠房租不给,出租人也不能向次承租人索要,因为双方之间并没有直接的租赁关系。如...
1、有权解除,也可以与出租人协商后继续承租该房屋。2、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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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的,承租人可以催告出租人限期交付;逾期仍未交付的,承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3)出租的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房屋租赁合同中又未作约定,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修复;逾期未修复的,承租人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1、承租人未征得出租人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2、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6个月的; 3、承租人在使用房屋过程中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4、承租人未征得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及转让、交换房屋使用权的。
原出租人要求次承租人搬出房屋与解除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合同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情,原出租人要求次承租人搬出房屋是在行使其物权上的权利,要求次承租人搬出房屋并将房屋返还;至于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合同原出租人并无权解除,合同具有相对性,合同仅于缔约人之间发生效力,此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承租人与次承租人,要解除也是他们两人之间的纠纷与原出租人无关。
如果租赁合同未对此约定,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由承租人赔偿出租人的损失。一般来说,剩余租期超过3个月的,赔偿数额按3个月租金计付;剩余租期不满3个月的,赔偿数额以剩余租期的租金计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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