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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的内容包括划拨土地的性质,划拨土地其实就是经县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以无偿的这种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第三条划拨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活动,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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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是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加强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制定的办法。全文共四十三条。 于1992年2月24日经国家土地管理局第一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1992年3月8日国家土地管理局令〔1992〕第1号发布施行。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由国家土地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如果你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是否有效还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
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发布的《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土地使用权分配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免费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前款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权分配没有使用寿命的限制。1992年3月8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土地使用权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土地使用权分配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1994年7月5日,《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分配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支付补偿、安置费用后交付土地使用权或者免费交付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国企改革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的范围主要包括:(1)根据国有企业改革的不同形式和具体情况,采取适当方式处置划拨土地使用权。具体来说,就是当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改造、组建企业集团、股份合作制改组、租赁经营和出售、兼并、合并、破产等形式的改革,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的,应当或可以采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租赁、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和保留划拨用地方式予以处置;(2)需要处置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必须具备的条件;(3)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的法定程序;(4)不按规定擅自处置土地使用权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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