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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搬迁我们员工不去老板能否得到补偿,我们公司要搬迁怎么赔偿

2022-05-04
根据《劳动合同法》,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劳动合同签订时没有明确说明将来工作地点会发生大变化的话,单位搬迁就应该遵循《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公司应该征求每位员工的意见,同意去巢湖工作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同意去的,则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金。 至于工资,您可以去做劳动仲裁或者是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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