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建设工程债权转让后,受让人也应享有优先受偿权。建设工程承包人转让其在施工中形成的债权,受让人基于债权的转让而取得工程款债权,因而其应当享有该...
①建设工程承包人转让其在施工中形成的债权,受让人基于债权转让而取得工程款债权,故其应享有该工程款优先受偿权。 ②法定优先权属担保物权,具有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建设工程债权转让后,受让人也应享有优先受偿权。建设工程承包人转让其在施工中形成的债权,受让人基于债权的转让而取得工程款债权,因而其应当享有该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法定优先权属于担保物权,具有一定的追及效力,其功能是担保工程款优先支付,该权利依附于所担保的工程而存在,即使被担保的工程发生转让,也不影响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行使。
可以。受让工程款债权的同时,优先受偿权作为从权利应一并受让。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风险提示:债权转让的前提: 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 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以下三类债权不得转让: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 (2)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2、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并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 3.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可以转让。虽然全国性的法律并没有规定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否可以转让,但是给予该权利不具有人身专属性,且是一种特殊的债权,具有转让性。所以,浙江、江苏等地方性法院指导审判意见中明确肯定该权利可以根据约定转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6人已浏览
135人已浏览
279人已浏览
24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