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
确认合同无效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四条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征缴的社会保险费纳入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如认定合同无效既无法律依据,也违背合同无效理论。其次,在承包人违法分包的合同中,承包人一般还存在其他未分包的工程,由于整个工程是作为一个整体与发包人结算,如果否定合同的效力,将否定承包人未分包部分的工程依据有效合同结算的权利,也将否定发包人依据合同追究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权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6人已浏览
1,055人已浏览
159人已浏览
29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