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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签不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并非是否缴纳物业费的因素。 2、没有入住也不是是否应道缴纳物业费的考虑因素。 3、是否应当缴纳物业费,应看物业即房屋...
物业合同的签约方除物业公司外,另一方大多是如下情况: 1、开发建设中的项目,由开发商同物业公司签署《物业前期管理合同》 2、正式项目,只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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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业主因为家中被盗,不满意物业公司的服务,选择拒交物业费的方式来维权,这种方法是不妥当的。被盗造成财产损失和拖欠物业费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的内容不只包括安保义务,还包括其他很多内容,所以即使物业公司在物业服务过程中存在一些瑕疵与不足,在没有构成根本性违约的情况下,业主不能拒绝交纳物业费。如果因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导致发生失窃事件,业主应当在第一时间做好取证工作,如果确实存在物业公司履行安保职责不到位的情况,要积极跟物业公司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来主张权利,要求物业公司根据过错承担赔偿责任,不能消极地以拒交物业费的方式来应对。如果个别业主不交纳物业费,则不利于其他已缴纳业主的权益和小区整体利益的维护,更不利于物业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没签合同不能作为不交物业管理费的理由。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办公费用。 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如果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说明服务质量不到位。小区物业服务质量问题,应该由小区业主委员会进行监督。出现服务质量与收费价格不符的问题,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直接与物业管理公司交涉,甚至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改聘其他物业管理公司来管理小区。《物业收费办法》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进行经营的,应当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同意,所得收益应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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