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一人有限公司执行阶段怎样追加股东

2022-11-03
追加被告是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为查明案件的情况,经当事人申请或人民法院依职权追加相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为被告的行为。 依据《民诉法》第13条、第108条规定,原告启动诉讼程序时列谁为被告是原告的权利。诉讼中,原告也可以申请追加被告,其实质是基于程序法所赋予当事人的追加申请权。对于原告的申请,人民法院对追加的被告是否符合必要共同诉讼的条件进行审查,分别不同情况作出处理: 1.如果追加的被告符合必要共同被告条件,法院应当裁定追加并通知其他当事人。 2.在追加的被告不符合必要共同被告条件但符合起诉条件的情形下,法院应当驳回追加被告的申请,告知原告可另案起诉。 在执行阶段追加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的条件不能仅限定在股东抽逃、转移注册资金上,追加的条件应当限定在股东转移公司财产上,一经发现公司股东为逃避公司债务,抽逃、转移公司财产,无论该财产是否属于注册资金,只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就可由执行机构直接裁定追加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在抽逃、转移财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作为被执行人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 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