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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前的职工工伤待遇及处理,按照当时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设区的市(含自治区本级)保险储备金按照当地上年度工伤保险费征缴总额的10%提取,并将当年提取储备金的50%上解自治区作为自治区工伤保险储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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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的法定住所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设区的市的,在法定住所地参加工伤保险或者在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的,在参加工伤保险地办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工伤保险的,和劳动能力鉴定在生产经营地办理。
中央驻桂单位、自治区直属单位的保险参加自治区本级统筹。
申请享受供养亲属的,应当向经办机构提交下列材料:(一)因工死亡职工的决定书;(二)供养关系的明文件;(三)供养亲属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经济状况证明;(四)无劳动能力的供养亲属,提交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所作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五)供养亲属为养父母、养子女的,提交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六)供养亲属为孤寡老人或者孤儿的,提交民政部门的证明;(七)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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