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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退房情形有哪些 1.楼盘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 楼盘开发商经购房者催告后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交房,购房者有权要求楼盘开发商退房...
你的情况大致我已经了解,就你咨询的情况我要和你核实几个问题,以便于具体给你合理的分析建议, 你们交了多少首付,何时签订的购房合同,现在直接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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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可以办理,协商不成,可将事实经过及详细法律规定以书面诉状的形式确立下来,依照责任的划分确立诉讼请求
给了首付签了购房合同房子却卖给了别人,属于一房二卖。购房者可以要求卖家继续履行购房合同。买家签好购房合同,又交上首付的,卖家还将房子卖给别人的,就是绝对违约的。按照合同违约的处理办法有继续履行购房合同、返还首付、赔偿没有房屋的损失等。其实在找他协商不成的话,还可直接通过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如购房者最后无法取得房屋,可以通过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 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一房二卖”房屋的归属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1.若买卖合同均未履行,适用签订在先原则。房屋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对房屋的过户均享有期待权,签订合同在先的买受人有权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签订合同在后的买受人不能据此取得所有权,但可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2.买受人均未取得房屋所有权,适用占有优先原则。若买受人均未取得房屋所有权,但其中一个买受人已实际占有房屋,另一方买受人未占有房屋,那么,占有房屋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取得完整物权,即有权取得房屋所有权。但此处所述的“占有”仅指合法占有且该占有必须发生在纠纷产生之前。 3.一方当事人已履行合同,适用履行在先原则。房屋买卖合同的所有买受人均未取得房屋所有权或占有房屋时,若其中一份买卖合同已经履行,另一份买卖合同尚未履行,则已履行合同的买受人有权优先取得房屋所有权。 4.一方买受人已取得房屋所有权,适用物权有限原则。“一房二卖”中,其中一个买受人已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另一个买受人未办理登记手续,根据不动产物权变动以登记为准和物权优先债权原则,已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买受人应该优先受到法律保护。 5.综合考虑各买受人实际履行情况。房屋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均未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也未合法占有房屋,签订合同时间与履行时间也存在交叉,那么应该综合考虑合同成立先后顺序、买受人实际付款数额及是否办理网签等因素,公平合理地予以判定。
首先从无动工能够看出,开发商很可能无获到预售许可证,在无获到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本身就是违法的,更何况还是2年多了。 其次,根据我做这类案子的经验,结合你陈述的情况,初步判断能够通过四天法律途径实现要钱的目的。 1、涉案房屋事项相关手续做个全面调查。知己知彼,将违法销售的证据固定下来,并发掘无动工的真正原由。 2、向主管部门提起违法查处申请。 3、根据查处的情况,提起对主管部门的行政诉讼,通过给开发商的主管部门施压来实现目的。 4、最常规的做法,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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