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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需要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把《辞职申请书》送达用人单位,接着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然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开具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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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形之一,用人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出具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在双方协商一致,或是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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