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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六十四条、《行政处罚法》和《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都规定了留置和交付。总结上述法律规定,可以总结出...
这个问题很专业。你有权向做出行政处罚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纠正下级机关错误的行政处罚行为。根据上级机关对你的申请答复或者不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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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公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依据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行政处罚决定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送达:(1)直接送达。登记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在宣告后将决定当场交付给被处罚社会组织的负责人,负责人应当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或者盖章,即为送达;负责人拒绝签字盖章的,案件承办人应当在《送达回证》上注明。二、留置送达。留置送达的条件是受送达人拒绝签收法律文书;送达人应邀请相关基层组织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并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拒绝签收的理由和日期;送达人、见证人应当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或者盖章,将法律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视为送达;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和其他见证人不愿意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或者盖章的,送达人应当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情况,并将送达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视为送达。(3)邮寄送达。登记机关直接送达法律文书有困难时,也可以邮寄送达。(4)送达公告。公告送达是最后一种送达方式。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适用公告送达;公告送达可以在受送达人原住所张贴,也可以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互联网等媒体上发布;自公告之日起,公告期为60天;公告期满后,视为送达。
行政复议转交送达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所谓送达,是行政复议机关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将依法制作的行政复议文书送交行政复议的申请人、被申请人和其他行政复议参加人的一种行政复议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2日内将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送达被处罚人,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7日内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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