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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分公司签合同是可以仲裁总公司的,分公司对外签的合同,可以以总公司的名义起诉。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
是的,《公司法》中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是公司内部管理和责任的分配。根据《民事诉讼法》,分公司作为被告参与诉讼,法院判决分公司承担责任后,不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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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公司法中关于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关系是公司内部管理、责任承担的分配。在以民事诉讼法为基础,分公司作为被告参加诉讼,法院判决分公司承担责任后,并不免除总公司的责任,总公司仍要对不足部分负有清偿义务。因此仲裁分公司,总公司也要承担民事责任。
1分公司账不可以在总公司做,因为总公司、分公司不在一地,所以分公司必需单独建账,每月可以给总公司汇总报表。分公司如果产生流转税,必须在当地缴纳。 2《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劳动纠纷,劳动仲裁是前置,未经劳动仲裁,人民法院不会受理。 根据《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也就是加班),应与劳动者协商。既然是协商,当然就应该就加班时间和加班报酬协商一致,否则就是强迫劳动。 只有四种情况不得拒绝加班: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须及时抢修;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 除了这4种情况外,单位要求员工加班,必须与员工协商。单位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求员工加班,员工可以拒绝。虽然在上述4种情况下,员工不得拒绝加班,但单位还是应该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必须按照劳动法第44条规定的标准支付。拖欠或克扣劳动报酬或加班工资的,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解决。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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