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物业服务人的义务包含公开义务的。其实总的来说,对于物业服务人员的义务,此时是可以将物业服务人的义务类型划分为一般义务以及信息公开义务等不同的...
商铺房物业费没有固定收取标准,针对不同的物业,存在不同的收费,每个地方的收取标准均不相同,具体以当地物价局公布的标准而定,部分物业存在政府指...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出售现房,以次充好或者对购房者隐瞒房屋的真实面积,以牟取暴利。 2、以一般的房屋冒充优质工程,从而骗取优质工程加价。 3、明知道是不能上市交易的房屋,但还是欺骗购房者进行公开销售。 4、利用广告等媒体,对出售的房屋做虚假宣传。 5、雇佣他人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
由于办理房屋产权证所需要的许多有关的证明文件均需要开发商提供,而且如果开发商欠缺该类文件没能办理初始登记的话,买受人的房屋产权证根本无法办理,因此,《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还规定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从而明确了开发商对买受人申请办理产权证负有的协助义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进一步明确了该项协助义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结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并且“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该办法还规定了开发商不履行该义务时应承担的接受警告、罚款和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责任。
不交物业费,物业无权停水。因为业主是与供水公司签订合同,向供水公司缴纳了相应的费用的,供水公司有义务供水; 是否供水与物业没有关系,只有供水公司可以因为业主不交水费而停水,由此可见物业公司是没有这个权利的。 而且法律也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1人已浏览
126人已浏览
517人已浏览
35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