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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主和物业管理小区的关系看,水电气热的管理和维护一般不属于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物业管理小区一般是依据与水电气热等专业服务单位之间的协议代为...
物业公司不是供水、供电的合同当事人,其无权擅自中断对业主供水、供电。供水供电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业主与供水、供电公司;物业管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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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物业没有权利停水停电。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员已按约定和相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不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交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房地产服务人员不得以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气等方式催促房地产费用。
断水是不允许的,因为物业不是自来水公司的,但是中国法律意识太差,断水是很可能采取的一个方法,就好象刑讯逼供犯法,还天天有刑讯逼供的一样,中国没有一个对法律认真负责的风气,他很有可能违法给你们停水,甚至去偷着截断你们取暖设备,让你们取暖不成找他维修,他就卡着维修的事跟你们要物业费,中国人干这种事太正常了,如果用法律的手段解决,就开业主大会换掉他如果采取赖皮的手段,比如不给钱,人家会更赖皮的断你水,电,暖气,总会有一方先受不了,去起诉的,反正是个恶性循环,最好是早解决早好,否则最后麻烦后果很闹心,比如冬天真被弄断了取暖的设备。耽误你们半个月无法取暖,你就知道什么叫还不如早点他把清理出去了,没人管总比有人搞破坏强。
物业公司是提供物业服务的,而供水供电是供电和供水部门的职责,物业公司利用工作之便采取这种行为,肯定是不对的。如果直接停水停电的话,物业公司是有错的,因为作为物业公司是要以维护小区和谐为原则,可以通过业委会、居委会协助做欠费业主的思想工作,达到追缴物业费的目的。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缴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通过诉讼的程序去维权。作为业主可以向当地的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委会等去反映。如果实在处理不了的话,可以通过诉讼的程序去维权。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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