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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社保在入职后一个月要办理,未办理可以社保部门投诉。 第二、如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要求...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在订立以后,尚未履行完毕或者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合同双方或者单方的法律行为导致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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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后,劳动者继续工作,用人单位如未要求续签合同,用人单位如解除合同,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未满一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并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未签订合同情形下,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合同之日起第二个月到一年以内的双倍工资,你可要求公司支付2.3月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在订立以后,尚未履行完毕或者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合同双方或者单方的法律行为导致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可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情况。本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为协商解除,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互相协商,在彼此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劳动合同制度中最关切双方利益的行为,目前,劳动合同方面发生的大量争议,大多是由于解除合同而引起的。有的企业片面强调其用人“自主权”,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不少劳动者误解“择业自由”,任意跳槽,甚至不辞而别,影响了企业劳动力的正常流动。因此,我国将劳动者的保护重点放在合同解除上。了解并切实执行有关劳动合同解除上的规定和制度,有助于理顺劳动关系,规范劳动合同管理,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正当权益。由于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影响十分巨大,世界各国都对解除劳动合同规定了较为严格和具体的条件。本法第三十六条至第四十三条共八条对解除劳动合同进行了规范。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可以不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的限制。应当注意的是按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和劳动部颁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劳动合同的解除也不是为所欲为的,如果是协商解除,那就要真正地做到自愿、平等、公平地解除劳动合同。
一般来说,公司在该员工的劳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向该员工提交继续劳动合同的意愿征集书,说明公司维持或提高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询问该员工是否想继续。员工选择并签字后,公司将收回申请书。如果员工愿意续签合同,那么在劳动合同到期前几天或者到期当天与员工重新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如果该员工已经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该员工已经在本公司连续工作了10年以上的话,在这次签订的时候,公司必须签订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除非员工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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