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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最新颁发的标准,从2014年10月1日起、每一位残疾军人上涨了20%。比如新标准八级残疾军人每年抚恤金:①因战:9970一年;②因公:...
七级伤残军人抚恤金: 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表 (从2007年8月1日起执行)单位:元/年 残疾等级 残疾性质 抚恤金标准 一级因战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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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军人的抚恤金标准应当参照全国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对其遗属增发12个月的残疾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其中,因战、因公致残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其遗属享受病故军人遗属抚恤待遇。对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发给护理费,护理费的标准为:(一)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二)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三)因病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未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经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批准,由所在部队发给。
1、伤残军人抚恤金最新标准为一级因战或者因公或者因病而残疾的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年88150元、85370元、82570元;烈士家属每年27980元,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每年24040元,病故军人遗属每年22610元。十级因战抚恤金为9800元每年,因公为8380元每年。 2、法律依据:《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第二十三条伤残人员从被批准残疾等级评定后的下一个月起,由户籍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规定予以抚恤。伤残人员抚恤关系转移的,其当年的抚恤金由部队或者迁出地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发给,从下一年起由迁入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当地标准发给。由于申请人原因造成抚恤金断发的,不再补发。
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是:烈属:每年23130元;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每年19860元;病故军人遗属:每年186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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