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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价款结算应该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应该依照相关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 当事人对合同造价有争议无法协商解决的,可...
工程价款结算应该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应该依照相关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当事人对合同造价有争议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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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价款结算应该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应该依照相关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 当事人对合同造价有争议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 (三)建设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以及经发、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 (四)其他可依据的材料。 第二十条当事人对工程造价发生合同纠纷时,可通过下列办法解决: (一)双方协商确定; (二)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办法提请调解; (三)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问题一:调解书中,甲方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是否可以拿房产抵债? 可以,形式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问题二:因为甲方欠乙方工程款,甲方在建工程项目被乙方(法院)查封,双方约定甲方付款到一定数额后,即可解封甲方的房产,如果到时甲方按约定支付了相关款项,而乙方不同意解封,甲方该如何做保证房产顺利解封? 调解书履行完毕,法院自然就解封勒。 问题三:甲方有一在建工程,且大部分项目已经完工,尚未交付使用(正进行封顶及外墙干挂工程)。用这个项目的营业房抵债,可以否?法律认可不? 经过拍卖可以做到。
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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