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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赋予了劳动者辞职的权利,你只需要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申请即可(应一式两份,你交给单位一份,自己保留一份并让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用快递发给单...
目前没有临时工的说法,只要员工和单位建立实际劳动关系,并且员工本人是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那么员工就属于单位的员工。并没有正式工和临时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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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是合法的,时间一到可以离职。因为只需要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也就不需要递交辞职申请书待批。不过劳动者要留存好按规定辞职的证据。 如果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可以再要回工资。
员工辞职报告没有上交,那么员工不能按照辞职执行,单位员工两个月没有上班,单位可以以员工严重违纪辞退员工,并解除劳动关系,是可以算离职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只要员工在辞职申请上有本人的签字就是属于有效的,单位需要在收到离职申请后三十天内安排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因为员工辞职是按照员工本人意愿进行的,只要员工在离职申请上有签名,就算没有所有地方都填写,只要有签名就能代表员工本人意愿,而且递交申请之后即可生效。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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