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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恶意欠薪立案时间的相关规定

2025-01-31
自从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我国将恶意欠薪罪更名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并新增了相关犯罪行为,加大了对其的打击力度。 同时,我国对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对犯罪分子的处罚也加重了。 恶意欠薪罪可以由个人或单位构成,但对其进行处罚时有所不同。对单位的处罚通常是采用双罚制。 欠薪是欠债,看起来只是民事纠纷,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已经入刑。 在对恶意欠薪犯罪进行处罚时,法律规定了两个不同的量刑幅度。一般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但若造成严重后果,则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 若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若造成严重后果,则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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