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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员工涉及本人工资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来执行。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六十四条】本...
工伤员工涉及本人工资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来执行。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第六十四条】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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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由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赔偿根据鉴定结果计算,最后提起劳动仲裁索赔。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如何计算工伤期间的工资如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在工伤期内保持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停工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害严重或者特殊情况的,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评估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估残疾等级后,停止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残疾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本单位负责。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估残疾等级,经劳动能力评估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按月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不能完全按照生活标准支付,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上一年不同等级的平均工资不能按月支付%、40%或者30%。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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