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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物业公共能耗费不应该缴纳。通常情况下,物业费已经包含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物业公司坚持要收取所谓的公共...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支付物业服务费。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支付物业服务费的,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已经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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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交房的业主不需要缴纳物业费,物业费由房子的建设单位来承担。尚未交房的,应当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公司管理,并缴纳物业费。 而且我国《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一)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之后,到了交房时间,并且办理了交房手续。不过业主却没有入住新房,这时候,物业公司是否要求业主缴纳物业管理费交房之后,业主空置房屋也是要缴纳物业费。物业管理服务针对的是小区内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场地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以及小区内的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的管理,而不只针对业主的专用部分。因此只要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了上述管理,业主就应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物业管理费。 (二)物业管理中有关物业费的相关法律规定1、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2、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3、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交不交物业费要看合同约定 业主首先应该检查一下当时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如卖方和买方约定好此前的物业费由买方替原房主承担,那么对于前业主拖欠的物业费,新业主应该自行补齐。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由卖方承担,购房者应该看看签订合同的时候有没有留存物业保证金。如果合同里面留有物业保证金,且前业主拖欠物业费并且赖账,前业主拖欠的物业费是可以直接从里面扣的。如果没有留物业保证金,这笔钱也不应该是新业主缴纳,根据公平原则,房屋交付前应当由前业主承担,交付后新业主承担。 二、如果原房主故意拖欠物业费用怎么办? 1、找中介解决 很多二手房的交易都是通过中介的交易的,如果你买的二手房也是通过中介交易,那么你可以找到中介让他们先行垫付,然后让中介去找原房主追缴物业费。 2、买家有权拒缴 如果买卖合同或者补充协议中没有特别约定,这笔物业欠费应当由原业主承担。对于原业主的欠费,物业公司应向原业主追缴,新业主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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