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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保管合同印花税税率怎么算,参见如下 甲企业于2002年5月9日与C企业签订仓储保管合同一份,货物总价值100万元,保管费15万元。那么甲...
仓储保管合同印花税税率怎么算,参见如下 甲企业于2002年5月9日与C企业签订仓储保管合同一份,货物总价值100万元,保管费15万元。那么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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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货物运输合同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依据(90)国税发173号文件规定在货运业务中,凡是明确承、托运双方业务关系的运输单据均属于合同性质的凭证,鉴于目前各类货运业务使用的单据,不够规范统一,不便计税贴花,为便于征管,规定以运费结算凭证作为各类货运的应税凭证。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仓储保管合同按仓储保管费用千分之一贴花依据(91)国税发155号文件第四条规定仓储保管业务的应税凭证为仓储保险合同或作为合同使用的仓单、栈单(或称入库单等)。对有些凭证使用不规范,不便计税的,可就其结算单据作为计税贴花的凭证。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90)国税函发428号文件规定财产保险合同按保险费收入千分之一贴花。
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的区别,如前所述,仓储合同有其法定的特点,所以在签订履行时要注意自己权利义务的内容、起始时间,这决定着承担责任的内容和开始时间,例如合同生效时间二者不同,前者为成立时生效,后者为交付时生效;前者均为有偿,而后者有偿与否则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同特殊特征是: (1)仓储的货物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只是货物的占有权暂时转移,而货物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仍属于存货人所有。 (2)仓储保管的对象必须是动产,不动产不能作为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这也是仓储合同区别于保管合同的显著特征。 (3)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具有依法取得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经营资格。 (4)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是仓储合同区别于保管合同的又一显著特征。
(1)给付仓单义务,保管人应当在仓单上签字或盖章。 (2)接受和验收存货人的货物入库的义务,保管人验收时发现入库仓储物与约定不符合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 (3)危险通知义务,在货物发生变化、货物临近失效期、第三人对仓储物主张权利起诉或扣押时,保管人应立即通知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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