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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租房的房租是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 2、《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略低...
公共租赁住房作为有别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的一种新型保障性住房,尚无一个内涵统一的明确界定。分析《指导意见》中对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要求,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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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肯定是不行的!他哥说那房子跟我老公没有关系,以前的承诺也绝口不提,请问他说过的话可以不算数吗?他哥问他要钱时因为骂我老公不姓王,(他们本来都姓王),还污辱我骂一些很难听的话,又加上以前他老娘跟他哥一块出去打工的时候,他哥说他娘是老乡,所以我老公打了他,耳朵缝了四针,是我弟出的钱给他看的!现在他爹患老年痴呆已经瘫痪在床一年多了,我们回老家的时候,白天在家照顾他爹,晚上还要去我爸妈家住。我老公现在就是想要通过诉讼解决,就是不知道能不能胜啊?有人能帮我们吗?
1、目前公租房只能够进行租赁,不可以进行买卖。 2、《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 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可以关注当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获取最新消息。 廉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廉租房申请流程: 一、提出申请: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文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 二、受理、配租: 1、由廉租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领取填写《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相关单位盖章。 2、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5日内),并对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进行评议。 3、街道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 4、区县复审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 5、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 6、符合条件,进行摇号配租配售。 7、摇中,进行配租廉租房;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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