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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是没有相关明确规定的。国家之所以这样做的原因是:我国的气候情况。我国的雨季到来时间不明确,雨季的降水量也不确定。所以,我国针对雨季降水...
按照国家水利工程质量规定,疏浚工程是没有保修期及质量保证期的。验收通过即可认定为达到质量标准。 疏浚工程质量保修期在我国是没有相关明确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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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实际情况,对于工程承包合同的纠纷,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提起仲裁解决。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仲裁协议;(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以上是工程承包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工程结算纠纷的处理,应遵循两个原则,一是“尊重合意”原则,一是“实事求是”原则。 在工程造价结算中,应当基于以上两个原则,解决不同的结算争议。结合司法解释和相关审判实践,一般的处理规则如下: 1、双方已结算认定造价后一方反悔的,不予支持。 2、双方如约定以第三方的审价结果为准的,一方对第三方审定的价格有异议的,不应当支持,除非证明第三方在审价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双方如委托第三方审价但未就审价结果的效力作出约定的,可由双方对审价结果进行质证确定。 3、双方约定了结算标准和依据的,法院应当按照该标准和依据组织双方结算或委托造价鉴定。 4、双方未对结算问题作出约定的,事后又未达成关于结算的补充协议的,可由法院委托进行司法鉴定。 5、对于发包方故意拖延,不在约定的期限内结算的,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以承包方的送审价为准,并且,欠款自法定的时间开始计算利息。
疏浚工程的质量保证期自竣工之日起不少于一年,需要根据气候条件来判断。疏浚工程是根据规定的范围和深度挖掘航道或港口水域的水泥、沙子、石头等进行处理的工程验收合格后可认定为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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