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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的行为,便于外国企业或者个人以设立合伙企业的方式在中国境内投资,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依...
土地证书为外资企业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在经营期限内未经批准,其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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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相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鼓励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以下简称外国投资者)来华从事创业投资,建立和完善中国的创业投资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公司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等五国家部局于2003年3月1日颁布施行,共计第八章五十一条。个人可以申请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流程如下: (一)名称预先登记 1、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2、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表(一式两份); 3、中外投资者的合法资格证明; 4、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准文件(外商独资企业应提交组建企业申请报告及当地区县政府的书面答复); 5、登记注册委托书; 6、经营项目属国家限制利用外资的或涉及行业专项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7、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二)开业登记 1、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书; 3、合同、章程以及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 4、投资者资格证明(中方的应加盖发照机关印章); 5、投资者的资信证明; 6、《董事、监事、正副总经理情况表》; 7、董事、监事、正副总经理的身份证或护照(影印件); 8、住所和生产场地证明(场地表、房产证、租赁协议); 9、名称登记申请表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10、登记注册委托书; 11、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特殊工种的范围全国基本是一样的,全国有近40个行业有特殊工。企业的特殊工种,是根据本行业主管部门报请劳动部,审批的有关文件执行的,文件批复里面有特殊工种的名录,名录里有的工种,就是特殊工种,名录里面没有的,就不是特殊工种,各级劳动部门和企业的劳资部门都掌握着这样的文件,并且各个行业之间,特殊工种是不可以参照执行的,只能按照本行业的执行。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必须是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
>第六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第七条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第八条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你看你是否符合收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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