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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问题不是房产是否能保得住的问题,应当是欠债还钱与公正诚信的问题。你父亲借钱做生意,收入应当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那么该笔债务就是家庭共同债务。该债务无违法之处,你父亲及你的家庭应当偿还。你们有2套房子,居住一套即可;另外一套可以抵债,前提是应当抵债情况下。如果你们为了单纯的保住房子而逃避应还债务,是违背法律规定的,也是自私无义的,道德上对于债权人也很不公平。
第一,母亲的儿子随母亲改嫁时,已是成年人,如果在继父年老时没有进行赡养的,那么不形成法律上的养父母子女关系,即使建房时出钱和出力的,那么儿子是没有继承权的。这种情况下,如果有证据证明建房时儿子出钱出力的,所出的钱作为债权,可以要求父母返还相应的财产如果儿子对继父进行了赡养的,那么儿子作为法定继承人可以与母亲一同继承。第二,关于房屋如果是在母亲和继父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建的,那么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子的一半属于母亲,另一半作为继父的遗产。如果继父还有其他亲生子女、或者继父的父母还在世的,由继父的父母、亲生子女和母亲共同继承继父留下的一半,如果继父已经没有亲生子女和父母的,那么房屋由母亲一个人继承。
不论房屋原来的性质(父亲单位的福利房),应是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父亲只有权立遗嘱处分属于自己的那一半,对于你母亲的那一半如你母亲没有遗嘱由父母、子女、配偶均等继承。另,在房改时,即使你们有充分证据证明与父亲共同出资购买了该房产,但此房(父亲单位的福利房)的所得具有强烈的人身属性,法院支持你和你哥哥与父亲三人均分此房产的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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