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条例》第九条,招标拍卖挂牌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出让人的名称和地址;(二)出让宗地的面积、界址...
一、《土地拍卖法》中关于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办事程序是如何规定如下。 土地拍卖法中关于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办事程序的规定 (一)适用范围 1、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拍卖出让方式引进了竞争机制,排除了人为干扰,政府也可获得最高收益,较大幅度的增加财政收入。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投资环境好、盈利大、竞争性强的商业、金融业、旅游业和娱乐业用地,特别是大中城市的黄金地段。
土地拍卖适用范围如下: 1、政府出让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和其他具有竞投性的项目用地; 2、原经批准划拨或出让,因改变土地用途、使用条件等用于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的土地; 3、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以拍卖方式进行的用地; 4、经法院判决需拍卖用于清偿债务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第九条招标拍卖挂牌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出让人的名称和地址; (二)出让宗地的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使用年期、用途、规划指标要求; (三)投标人、竞买人的资格要求以及申请取得投标、竞买资格的办法; (四)索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五)招标拍卖挂牌时间、地点、投标挂牌期限、投标和竞价方式等; (六)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七)投标、竞买保证金;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4人已浏览
188人已浏览
190人已浏览
22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