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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在走过近26个年头后,终于走到尽头,于2008年1月15日被废止,这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不断壮大,民事主体平...
一、奖惩种类奖惩分行政、经济两类。其中:行政奖励包括表扬、记功、记大功、升职或晋级,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有薪假期。行政处罚包括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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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奖惩种类奖惩分行政、经济两类。其中:行政奖励包括表扬、记功、记大功、升职或晋级,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有薪假期。行政处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除名,经济处罚包括降薪、罚款、扣发奖金。二、奖励条件 1、维护团体荣誉,重视团体利益,有具体事迹者; 2、研究创造成果突出,对公司确有重大贡献者; 3、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改进方案或合理化建议,采纳后具有成效者; 4、积极参与公司集体活动,表现优秀者; 5、节约物料、资金,或对物料利用具有成效者; 6、遇有突变,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7、以公司名义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者; 8、为社会做出贡献,并为公司赢得荣誉者; 9、具有其他特殊功绩或优良行为,经部门负责人呈报上级考核通过者。
2019年12月29日废除收容教育。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收容教育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决定》,自2019年12月29日起施行。
职工奖惩条例是相对于国有企业的,目前事实上已废止,每个单位都可以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制定自己的劳动纪律。 废止文件:1、《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第516号令 2008年1月15日) 2、《关于转发国务院公布废止的部分涉及劳动保障行政法规目录的通知》(京劳社法发[2008]31号 2008年2月18日)停止执行,国发[1982]59号已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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