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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
要分情况而定。 一是,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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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如果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情形的,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上签字,员工自己退休没有赔偿,劳动者自己退休,因为自己的理由退休,使用者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劳动者按《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需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按《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属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包括以下两种。 第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本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没有采取胁迫、欺诈、隐瞒事实等非法手段,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就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1种、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第2种、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第3、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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