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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务免除是无因行为。 2、债权人免除债务,无论是赠与、和解还是其他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免除效力。 3、免除为无偿行为。 4、...
免债的性质是债权人单方面抛弃债权,这是一种恩惠行为。债务人可以依法决定免除债务人的全部或部分债务,但债务人也可以在合理的期限内及时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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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陈述比较含糊,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即您父母亲的婚姻关系一直是存续的。也就是说,如果在此期间您父亲在外面欠了债务的话,您母亲原则上还是要承担共同偿还的责任。当然,如果您父亲能够写下协议明确所有的财产只归您母亲或者您和姐姐所有,那是有效的,只要他处分的是自己的合法财产。去年写的东西应该是有法律效力的。至于您和姐姐,不负有偿还父亲债务的义务;但如果他在负债的情况下把自己的财产给了你们,这样的行为可能会被债权人申请法院予以撤销。4/17
债务免除行为不再是单方行为。《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赋予了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的拒绝权,这就导致债务免除行为不再是一个单纯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一、债务免除要债务人同意的原因如下: 1、债的关系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特定的法律关系,不能仅依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成立。 2、债权人免除债务可能有其他动机和目的,为防止债权人滥用免除权损害债务人利益,免除应经债务人同意。 二、债权人免除债务具有以下特征: 1、免除是无因行为。 2、免除为无偿行为。 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 4、免除是处分债权的行为。 5、免除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6、债权人可以免除债务的部分,也可以免除债务的全部。 7、免除应当通知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向第三人表达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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