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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1993年的原法律条文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改和优化,既吸收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现代理念,又对于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
此次修订准确界定了不正当竞争行为,实现了法益保护的“三位一体”。与1993年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相比,此次修订后的第二条第二款在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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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的法律。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已于2018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新法聚焦了当期市场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更有利于鼓励公平竞争和保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修改“经营者”的界定 新法删除了对经营者的“营利性”的限制要求,将“经营者”概念修订为“从事或者参与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扩大了调整范围。 二、明确了“傍名牌”的四种情形 新法第六条规定了“傍名牌”的四种情形,对仿冒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装潢、企业名称、字号、商业活动的标识行为作出详细规定,包括企业名称、字号、姓名里面增加了笔名、译名、艺名等作了非常具体的列举,同时增加了兜底性条款,涵盖范围更广泛。 三、扩大商业贿赂的范围 商业贿赂行为一直是反不正当竞争的查处重点,新法对商业贿赂的范围作了适当扩大,原来贿赂的对象只限于交易相对方,现在增加了可能影响交易的第三方,明确了可能影响交易的第三方范围,同时对员工商业贿赂行为的认定作了特别规定。 四、提高有奖促销的最高金额为五万元 新法将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由五千元提高到了五万元。 五、首次增加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 根据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新法首次增加了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条款。新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在互联网领域从事影响用户选择、干扰、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常经营活动的行为,并具体规定了应予以禁止的行为。
在反不正当竞争法新增亮点的问题上,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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