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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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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能否随时解雇员工?原来的劳动法规定,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仅限于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这是劳动合同法的重大变化,同时也给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为一般来讲,试用期内经过双方的了解和考查,认知了彼此。双方开始考虑是否进入“正式期”。而用人单位不能再向以往一样,简单的说一句,“员工不适合公司的岗位需要,而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证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 法律规定得很清楚,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其必须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这实际上是限制了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增加了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另外,根据有关规定,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得再以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这就必然要求解除理由必须合法,合理。有理有据,否则将导致在劳动争议中败诉。用人单位必须制定和细化岗位说明书,记录劳动者的工作过程和业绩。以此作为抗辩的理由根据。
在用工过程中,为了防治滥用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的试用期过长等现象,我国的法律对试用期的期限作了相关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主要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的,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进行了解的一段时期。其中,对于试用期的期限,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9条对此作了相关的规定,总结起来主要有: 1.劳动合同在三个月以上才可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这也就是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试用期的最低起点是一个月。 2.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这是针对用人单位不分情况,一律将试用期约定为六个月,劳动合同法为此而作出的具体措施。 3.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在录用劳动者时的试用期内这些情况已经基本搞清楚了。这也是为了防治滥用试用期的情况发生。 4.并非所有劳动合同都可约定试用期。遏制用人单位短期用工现象,不是所有劳动合同都可约定试用期。譬如,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另外,还需要提醒的一点是如果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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