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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对物业公司有权收取装修押金和装修管理费没有明确规定,所以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决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
装修押金不是收费,装修完毕后会100%返还给业主的。作为工程施工行为的一个安全保障性押金,其收取和返还是以装修管理合同的相关条款来支持和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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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房子时,一般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支付物业费。物业费的收取标准与收取时间根据双方合同中的约定执行,交房前装修的由开发商进行缴纳,实际收房后装修的次月起由购房者进行缴纳。
《物业管理费收取准则》限定能够打折。 (四)物业费收取准则物业费又称为物业管理服务费,是由物业管理公司按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商定的时限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花费由物业产权人自解决入住手续之日起按月交纳。经两方商量可预收物业服务费。物业费收取准则是由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委员会在政府指导价基础上商量确定,并报价格管理部门备案。专项服务费和特约服务费除价格管理部门另有限定。物业费实行的是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建设单位未出租、出售的物业以及托付使用但业主或使用人尚未寓居的物业,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应收准则的70%收取。物业托付使用前发生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花费,由建设单位承受物业托付使用后至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由建设单位和物业买受人按照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商定承受。物业收费准则一确定,物业管理部门不得随意更换及重复征收。
根据《房地产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展改革价格〔2003〕第1864号)第10条、第16条和《重庆市房地产管理条例》第41条、第42条、第43条、第56条规定,住宅建设部门与房地产买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和前期房地产服务合同对房地产管理服务的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和收费开始等内容有明确的约定,必须按照前期房地产管理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标准缴纳。但是,由于建设单位的原因造成业主不能接房或者延迟接房的,造成的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同时,根据签订的前期房地产管理合同,如果装修结束没有入住,业主必须向房地产企业支付全额房地产费。可向物业管理企业申请按空房标准缴纳物业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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