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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一份离婚起诉状来说,应当具备下列内容: 一、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λ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
如何分居的问题,和我国其他相关法律规定都没有给予具体规定。实际上是在起诉离婚之后,判决生效之前,双方仍然是夫妻关系,这段时间是还是,仍然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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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夫妻在婚姻生活中感情破裂了但还没到离婚的地步,往往会选择分居一段时间,最后这段婚姻已经无法挽回了才会选择离婚。那么在分居时如果不能协议离婚,应该在哪一方所在地起诉呢?起诉离婚时应该怎么做?接下来就由110ask.com小编带各位了解一下吧! 一、两地分居时应该在哪边起诉离婚 离婚诉讼案件属于是一般的民事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提起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同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由此可知,夫妻分居两地的,如果提起诉讼离婚需要到对方的住所地或者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但是如果对方存在以下情况的,则由原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在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对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 2、对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 3、对方被依法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者监禁的。 值得一说的是上述的下落不明主要指原告联系不上被告人,根本无法确定被告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则可以在原告经常居住地起诉。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的,一方诉至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二、如何起诉离婚 离婚诉讼在受理后,通常法院审理时会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确认感情破裂的,法院准予离婚,然后才会开始审理财产分割等事项。 离婚案件在起诉时,原告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副本,不过当事人书写起诉状如果存在困难的,也可以口头起诉,由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被告。 而起诉状中需要记明以下事项: 1、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即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能够确定其身份的信息。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诉讼请求就是离婚,如果需要分割财产的也需要写明财产数额。 3、如果有需要提交的证据的(比如证明对方存在过错行为等),还需要写明证据以及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除了上述的事项外,起诉状中还应当写明起诉的日期,并且由原告署名或者盖章。如果有委托他人代为诉讼的,还需要将授权委托书一并递交。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离婚诉讼的法律知识和起诉事项,如今婚姻自由,但还是需要慎重选择另一半,爱情总是随着时间变成亲情的,而共同生活中免不了小争小吵,要分清这是因夫妻之间的感情破裂还是生活中的必然发生的琐事。希望上述知识能对各位读者有所帮助。
起诉离婚需要分居满二年。起诉离婚的,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如果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如果调解和好之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方失踪的,可以起诉离婚,但是前提是需要进行宣告人口失踪。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宣告失踪应当是被申请人失踪之日起满2年,因此只有在被告失踪满2年起可以申请宣告失踪,然后再起诉要求离婚。向“失踪”人户口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通过公告送达发票、审判文件等。这种方式很好的解决了“玩消失”等行为造成的离婚障碍,法院缺席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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