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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产证上仍显示两人名字的处理方式

2024-11-21
当夫妇离婚后,若房地产证书上仍刻有两人姓名,则该房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双方有权利在离婚后自行决定如何分配该房产。 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他们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裁定如何公平地分割该房产。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遵循以下原则:首先,若双方都希望保留房产,则可以通过竞价方式决定最终谁能拥有该房产;其次,若仅有一方提出要求获得房屋所有权,则该房产归该方所有,并由专业评估机构根据市场价格对该房产进行估值,然后获得房产所有权的一方必须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补偿;最后,若双方都没有提出要保留房产的诉求,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该房产进行公开拍卖或变卖,然后由双方就所得款项进行合理的分配。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则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也明确规定,对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依法予以保护。

相关法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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