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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产假又称男方护理假,根据《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年满24周岁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满23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为晚育。晚育的初...
根据我国《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0年江苏二胎产假128天,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10天。 自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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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生育或者终止妊娠的女职工下列保护: (一)生育的,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延长产假3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二)怀孕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0天的产假; (三)怀孕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不少于30天的产假; (四)怀孕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不少于42天的产假; (五)怀孕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产假期为98天,其中产前可休息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至于生育延长假和男方的陪产假,由于各省市的规定不同,你可按你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的享受此政策。 最好直接咨询一下当地计生委。
江苏省婚假的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了可以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之外,还可以额外享受10天的婚假。并且在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婚假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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