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退休返聘人员被辞退时,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不干涉,完全根据双方约定来,双方对此无特别约定的,则一般司法实践中不会支持员工关于经济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退休后再返聘的就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了,单位也不需要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自然也无权享受工伤待遇。 你母亲与单位的关系只能按照劳务关系处理。现在不能要求按照工伤赔偿,但是可以按照一般的人身损害赔偿要求单位支付发生的实际损失,包括: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侵害人致人残疾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赔偿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者致残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
不能获得赔偿,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构成的是雇佣关系,不是劳动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解除合同有异议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退休后返聘不属于工伤。开始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不再具有劳动法调整的劳动者主体资格,与单位签订的是劳务协议建立的是劳务关系,劳务关系不在劳动法律的调整范围内也就不能依照工伤保险条例来认定工伤,但可以适用民法典等民事法律。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4人已浏览
440人已浏览
276人已浏览
42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