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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4小时的,应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小时...
劳动者每天上班十二个小时,对于超出8小时以外的加班,劳动者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加班费的,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其加班费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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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小时加班工资计算: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日标准工资(或计件工资)÷8(小时)×3;休息日加班工资=日标准工资(或计件工资)÷8(小时)×2;工作日加班工资=日标准工资(或计件工资)÷8(小时)×1.5。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调休的,不需要支付加班费。
计算加班费: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本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人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不低于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法定节日加班:法定节日安排工人工作的,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300%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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