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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商品房认购书是预约还是本约存在争议的,不应当拘泥于协议书的名称,而应探求当事人签订协议书时的真实意思,对认购协议书内容进行解释,依据...
商品房认购书是预约合同。 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条件尚未成熟,但又不愿意失去交易机会,此时往往会进行预约,签订预约合同,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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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商品房认购书是预约还是本约有争议不应拘泥于协议的名称,而应探索当事人签订协议时的真实意思,说明认购协议的内容。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五条,商品房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且出卖人已按约定收受购房款的,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因此,符合上述规定和其他名为预约的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本约。在实践中,如何判断商品房认购书是预约还是本约,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签订协议的时间;二、双方是否只是为了买房达成初步意向;三、房屋的具体位置、面积、房价、支付方式、交付时间等具体交易条件是否写入合同内容,是否有明确约定;四、卖方是否按约定收受了房价。综合分析这四项,判断双方签订合同的目的,确定是预约合同还是本合同。
按照民法理论,合同可分为本约和预约。预约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将来应当订立籂搐焚诽莳赌锋涩福绩的合同称为“本约”。签署认购书的双方当事人就是将来所要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订主体具有一致性。签署认购书的目的是为了约束双方的交易行为,约定将来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因此,认购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关系就是预约合同与本约合同的关系。认购书在具备一定条件时还可以转化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是预约合同。 认购书全称为《房屋认购协议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者是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要先签订的文书,是在达成最终协议之前对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因此,认购书属于预约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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