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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厂搬迁而解除劳动合同,工厂应根据员工已提供服务的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如果员工因工厂搬迁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但工厂搬迁造成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不能变更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员工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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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工厂搬迁对员工的工作和生活影响不大,公司可以不予赔偿。但是,如果劳动地点发生重大变化,员工不同意离职,用人单位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一般每年工作一个月。
1、除工伤待遇外,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3、如果是违法辞退,则需要按上面的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如果城市搬迁没有补偿。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因用人单位搬迁而变更的,不能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劳动合同可以终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终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有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收费),依法维权。《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向劳动者支付,每年以上一年以上一年以下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薪,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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